海報新聞記者 李金珊 報道
“我的收聽時間為零小時,軟件也從來沒有安裝過,但卻連續兩個月被扣了29.9元!”日前,濟南姜先生向記者反映知名音頻軟件蜻蜓FM給他帶來的煩惱。
離奇扣費:未安裝軟件卻被連續扣款
姜先生告訴記者,他的手機上從來沒有安裝過蜻蜓FM,但是在2024年12月8日卻突然收到支付寶的扣費提醒,顯示其訂購了“蜻蜓超級會員1個月”,扣費金額29.9元。由于當時手頭事情比較多,姜先生沒來得及過問此事。但在2025年的1月8日,姜先生再次收到蜻蜓超級會員1個月扣費金額29.9元的提醒。
姜先生向記者提供的手機扣費截圖
姜先生告訴記者,在連續收到扣費提醒后,他仔細查看了自己的手機軟件,令他不解的是,他從沒安裝過蜻蜓FM。為自證清白,姜先生當著記者的面下載了該軟件,并用自己被扣費的手機號完成注冊登錄后,記者發現系統顯示其收聽時長確為零。
姜先生在2月初嘗試聯系蜻蜓FM未果,后來他直接從支付寶的扣費界面與支付寶的客服取得聯系。經支付寶客服介入,兩筆費用雖獲“秒退”,但平臺解釋“誤點廣告導致簽約”的說法令其難以信服:“一次點擊就能完成注冊、簽約、扣費全套流程?”姜先生認為,這明顯不符合平臺扣費的規則。
投訴潮涌:近30天400余起類似案例
記者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梳理發現,遭遇與姜先生相似情況的消費者不在少數。根據黑貓投訴平臺數據顯示,近30天內相關投訴量高達400余起,涉及金額從幾十元至幾百元元不等,問題主要集中在“私自扣費”“誘導簽約”“退款障礙”等方面。
黑貓投訴平臺數據顯示,近30天內相關投訴量高達400余起
有位消費者發起投訴稱,2025年3月7日凌晨2:53,該消費者華夏銀行信用卡莫名被蜻蜓FM扣款29.9,交易地點:(特約)蜻蜓(客服:400*******,個人從未用過蜻蜓FM的服務,不排除該商戶通過某種方式竊取信用卡信息并扣款。現要求其退款并采取修復措施(如未經本人允許按月自動扣款須為本人關閉)并做出相關解釋。
網友在黑貓投訴平臺上的投訴
還有消費者表示,他分別于2025年1月4號、2月4號、3月7號,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蜻蜓平臺無緣無故扣費三次29.9元,合計89.7元,“消費者既沒有下載過這個軟件又沒使用過這個軟件,平臺這種做法跟偷盜有何區別?”
網友在黑貓投訴平臺上的投訴
昵稱為機靈喵的消費者稱,他于2025年1月2日19:48在停車場掃碼支付停車費時被小蜻蜓融媒/蜻蜓城市站/(特約)蜻蜓(客服∶400*******) 通過云閃付惡意關聯并于2025年1月3日、2月3日、3月6日私自惡意扣款29.9元,實屬欺詐,在此要求全額退款并解除關聯。
多位消費者表示,蜻蜓FM的扣費行為往往與第三方場景綁定。例如,用戶通過汽車充電小程序掃碼時,頁面頻繁彈出廣告窗口,誘導開通“免密支付”并自動續費;還有用戶反映,自己在駕駛汽車駛離停車場掃碼交費時,也多次遇到彈窗廣告,導致自己在不知情中“被簽約”。
平臺回應:用戶或未細讀條款
針對該情況,3月10日記者聯系了蜻蜓FM方面。
蜻蜓FM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采訪時表示,該公司有對外投放廣告的政策,例如,通過支付寶或其他平臺進行廣告投放。若用戶在對外投放的廣告中點擊簽約連續包月服務,公司將按流程進行后續連續包月操作。
針對“一次點擊就能實現注冊會員、完成連續扣費簽約”等問題,蜻蜓FM一位回訪專員稱,平臺扣費流程需用戶主動授權,并非“點擊廣告即扣費”。例如當用戶在支付寶、云閃付等支付工具中開通了“免密支付”功能,當用戶在廣告頁面選擇支付方式(如支付寶)并完成會員訂購授權后,系統將根據其已設置的免密支付功能自動扣費。
“類似網購選擇支付寶支付時,若用戶已開通免密功能,系統會自動完成扣費。用戶授權成功后,可享受3天或7天試用期,試用期結束后才會首次扣費29.9元。”該專員解釋說:“扣費并非發生在用戶點擊廣告或授權瞬間,而是試用期結束后按協議執行。”
肖女士表示,廣告頁面及授權環節均附有標注活動規則和“連續包月”“隨時取消”等信息。對于用戶投訴“未看到提示”,她解釋稱:“部分消費者可能未仔細閱讀條款,僅關注優惠券領取,忽略了會員服務的具體說明。”。
針對眾多用戶通過黑貓投訴等渠道反饋的投訴,該專員表示,公司會依據用戶投訴信息進行后續處理。通常情況下,若用戶認為扣款不合理,用戶不需要使用會員功能等,在協商之后,公司會進行退款或采取其他操作。
律師:自動續費服務前需顯著提示
盡管平臺堅稱流程合規,但大部分用戶認為授權環節存在“誘導性設計”——例如廣告彈窗常以顯眼字體展示優惠信息,扣費規則卻采用小字號或需多次跳轉查看,存在信息提示不顯著問題。
山東國曜琴島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立紅指出,依據2024年7月1日實施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》,完善了網絡消費的相關規定。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,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,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,經營者通過搭配、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務的,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。另外,經營者采取自動展期、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,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、自動續費等日期前,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。
李立紅表示,自動續費的消費方式帶來了一些便利,但也存在很多法律風險,比如商家條款“套路多”、消費者開通容易退出難、個案維權成本高等。商家在提供互聯網產品和服務時,一定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,否則如果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,依法要承擔民事責任。
本文鏈接:http://m.020gz.com.cn/news-4-3720-0.html3·15調查 | 蜻蜓FM陷“偷扣門”:未安裝軟件卻被連續扣費 近30天投訴超400起
聲明:本網頁內容由互聯網博主自發貢獻,不代表本站觀點,本站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。天上不會到餡餅,請大家謹防詐騙!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,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。
點擊右上角微信好友
朋友圈
點擊瀏覽器下方“”分享微信好友Safari瀏覽器請點擊“
”按鈕
點擊右上角QQ
點擊瀏覽器下方“”分享QQ好友Safari瀏覽器請點擊“
”按鈕